盲师断命轶例集第十四章:小妾命(解析)
坤:
壬 丁 丁 辛
子 未 卯 丑
断语:
1. 你不是本地人,你家在外地,你是来济南打工的。
2. 你现在这个对象也是南方的,是个有妇之夫,还大你许多。
3. 你跟他生了一个女孩,不过他不会离婚的。
4. 到了1997丁丑年,你会再遇上一个有妇之夫,到时候你还会给人家生孩子。
5. 那个人也是南方的,跟你现在相好的差不多,而且还很远,差不多中国的国边上了。第二个也不会娶你,这是天意,不可强求。
6. 庚辰年和第二个对象生了个孩子。
解析:
1. 丁火生于未月,不过局中有水势,弱,党四个,有直生,综合来说,这是个偏弱的格局。官杀壬子水看工作,子水连着丑土,亥卯未生人见巳酉丑,丑土是命主的驿马星,因此有离乡求职的象。
2. 对象看壬水,坐子水,对冲的方向是午,那么到底是北方还是南方呢?命局喜木火,所以只会选南方的,而不是北方的。丁未自坐正根,丁卯却是自坐直生,相对力量而言,丁未的丁比丁卯日主的丁有力得多,加上排在日主前面,和壬水正官相合,这个人很明显是个有妇之夫。既然丁未比丁卯相对有力,他还会和他老婆离婚吗?
3. 壬水坐子水引动子女宫,丑土是食神,所以生女儿。
4. 壬水就是子水,命局中两重水,所以她会遇上两个对象,而且壬水和子水都是阳水,在命局中的象也一样(都引动了丑土食神兼子女宫),所以她一生就注定要找有妇之夫,都要给人家生孩子。子水在年支,相对壬水年干较远,因此第二个对象比第一个对象还远。1997丁丑年,引动婚姻宫兼引动了官星,因此第二段感情必然应在此年。
5. 庚辰年,辰未丑会土方局,伤食旺了,子辰合引动子合丑,生孩子。
坤:
丁 丁 丙 壬
巳 未 寅 辰
断语:
1. 这孩子今年壬申年谈对象了
2. 她这不是学校里的正常恋爱,找的不是同学,这对象比她大许多,有老婆,有孩子。
3. 他是个骗子,时间长了自然有个了结,最晚到1995乙亥年,到时他们自动就散了。
解析:
1. 丙火生于未月,局中有水势,但主党六个,有直生,综合考虑,这是个偏强格。壬申年,官杀旺引动夫妻宫了,此年恋爱。
2. 对象看癸水正官,而正官正好落在辰土,辰是壬水的正根,也就是说壬水带着辰土的象,壬和丁合,证明这人有老婆。丁火生未土,未土是壬水官杀,代表这人有孩子。
3. 丁火自坐正根未土,比丙火自坐直生相对有力,这男人是不会离婚的,所以是个骗子。乙亥年,亥水生寅木克跑了辰土,所以这年就要结束这段感情。